JJG 512-2002 白度计检定规程
一、规程编写说明
1、白度计检定规程说明
512—2002 编号 JJG
名称(中文)白度计检定规程
(英文)Verification Regulation of the Whiteness Meter
归口单位全国光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北京康光仪器有限公司、温州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黄廷茂、彭志霞、袁渤信、谷蓉、余德萍
批准日期 2002年11月04日
实施日期 2003年05月04日
512—1987 替代规程号 JJG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白度计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白度计的定型鉴定、样机试验中对计量性能的要求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主要技术要求 1.工作标准白板
仪器应配备不含荧光材料制成的工作标准白板,并须经国家计量
部门检定出证。其白度值应大于80,白度值的测量标准不确定
度不应超过1.0。
2、白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
白度计分成二个级别,各级白度计的计量性能应满足全文表1
的要求。
3、外观
4、光源
是否分级是检定周期(年)一般不超过1年
附录数目 4
出版单位中国计量出版社
检定用标准物质仪器应配备不含荧光材料制成的工作标准白板,并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出证。
相关技术文件
GB/T 5950—1996 《建筑材料与非金属矿产品白度测量方法》
GB/T 3977—1997 《颜色的表示方法》
GB/T 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 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JB/T 9327—1999 《白度计》
二. 白度计检定规程摘要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白度计计量器具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白度计的定型鉴定、样机试验中对计量性能的要求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文献
GB/T 5950—1996 《建筑材料与非金属矿产品白度测量方法》
GB/T 3977—1997 《颜色的表示方法》
GB/T 3978—1994 《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
GB/T 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JB/T 9327—1999 《白度计》
使用本规程时,应注意使用上述引用文献的现行有效版本。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3.1 白度值
完全漫反射体在可见光谱范围内的漫反射比均为1的理想表面的白度值为100。
根据白度计使用领域的不同特点,可采用不同的白度评价公式,获得不同的白度量值。
3.2 零点漂移
白度计示值为零度时,10 min内零度的最大漂移量之绝对值。
3.3 示值稳定性
白度计示值为高白度标准值时,10 min内白度值的最大变化量之绝对值。
3.4 辐亮度因数
非自发辐射体面元在给定方向上的辐亮度与相同照射条件下理想漫反射(或透射)体的辐亮度之比。它的符号是βe,单位为1。
4 、概述
4.1 白度计
白度计用于测量白色和近白色物体表面的白度值。白度计是由光源、光学系统、探测系统、数据处理与显示系统等组成。其光学原理图如全文图1所示。
白度计利用光电转换原理,采用模数转换电路,将测量样品表面反射的辐亮度与同一辐照条件下完全漫反射体的辐亮度相比,其信号经放大、A/D转换,计算机数据处理,最后显示出相应的白度值。
4.2 白度计照明和探测条件应
符合GB/T 3978—1994《标准照明体及照明观测条件》中的规定。
4.2.1 漫射照明垂直探测(d/0)
4.2.2 垂直照明漫射探测(0/d)
4.2.3 45°照明垂直探测(45/0)
4.2.4 垂直照明45°探测(0/45)
5 、计量性能要求
5.1 工作标准白板
仪器应配备不含荧光材料制成的工作标准白板,并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检定出证。其白度值应大于80,白度值的测量标准不确定度不应超过1.0。
5.2 白度计的计量性能要求
白度计分成二个级别,各级白度计的计量性能应满足全文表1的要求。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外观
6.1.1 仪器应有如下标记:仪器名称、型号、编号、制造厂及生产日期,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C M C 标志。
6.1.2 仪器不应有影响仪器正常使用的缺陷。
6.1.3 仪器的调节部分应灵活可靠,无卡滞和松动现象。
6.1.4 仪器的电气零部件应接触良好,牢固可靠,显示数字清晰完整。
6.1.5 仪器的测头与平台接触面应平整严密,无漏光现象,有多种滤光器插件的白度计,其滤光器的插换应方便可靠,功能标记明确。
6.1.6 工作标准白板应表面平整、清洁、干燥,不透明,无裂缝、皱纹、气泡等缺陷。
6.2 光源
6.2.1 光源发光应稳定,其相对光谱功率分布应符合国际照明委员会(CIE)规定的D65光源的要求。
7 、计量器具控制
计量器具控制包括首次检定、后续检定以及使用中检验。
7.1 检定条件
7.1.1 检定设备
7.1.1.1 白度计标准白板(以下简称标准白板)
标准白板由一组二块组成,其编号为W1s,W2s,分别用于校准白度计和检定示值误差有关指标。W1s,W2s还分别用于检定重复性和示值稳定性。
在380~780 nm范围内的平均辐亮度因数应分别为(90±2)%,(73±4)%。标准白板的白度值测量标准不确定度为0.8(k=1)。
注:如有特殊需要,增加(82±4)%,(65±4)%二块标准白板。
7.1.2 环境条件
7.1.2.1 温度:(23±5)℃
7.1.2.2 相对湿度:<80%RH
将检定设备和被检白度计(以下简称仪器)置于无强电磁场干扰、无强烈振动、无直接阳光照射的屋内2 h后方可进行检定。
7.2 检定项目
如全文表2所示。
7.3 检定方法
7.3.1 外观检查
用目视观察与手动相结合,按6.1.1~6.1.6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检查。
7.3.2 工作标准白板
仪器所配备的工作标准白板按《反射标准色板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应符合5.1条的要求。
7.3.3 仪器的校准
接通白度计电源,按仪器说明书的规定预热,使仪器进入工作状态,同时,输入标准白板的标称值。仪器预热后,把调零用的黑筒放在测量孔上校零,校零结束后,将黑筒取下,换上W1s标准白板进行白度校准,仪器校准完毕进入测量状态。
7.3.4 零点漂移
将黑筒置于已预热和校准的白度计上,对准光孔压住,每间隔2 min按动测试键测量一次,并记录10 min内每次测得的零点值,其读数最大漂移量即为零点漂移。
7.3.5 示值稳定性
将W1s标准板置于预热和校准的白度计上,对准光孔压住,每间隔2 min按动测试键测量一次,并记录10 min内每次测得的白度值,其读数最大与最小值之差即为示值稳定性。
7.3.6 示值误差
7.3.6.1 用黑筒和W1s标准白板校准已预热的白度计后,对W2s标准白板重复测量6次白度值,并用标准白板的方位标记使标准白板受测方向和位置基本保持不变,求6次测得的平均值。
7.3.6.2 用黑筒和W2s标准白板校准已预热的白度计后,对W1s标准白板重复测量6次白度值,并用标准白板的方位标记使标准白板受测方向和位置基本保持不变,求6次测得的平均值。
白度计的示值误差表示为任意一块标准白板测量平均值与其标准值之差的绝对最大值,应符合表1中的要求。
7.3.7 重复性
用7.3.6.2标准白板(W2s)的测量数据计算标准偏差(s i),即为白度计的重复性。
7.4 检定结果处理
按本规程要求检定,把所得各项数据参照附录B中的表格记录下来,计算结果。合格的仪器根据表1的要求定级,发给相应等级的检定证书。不合格的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
7.5 检定周期
白度计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注:需要查阅全文,请与出版发行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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